2024年8月8日成品油价格最新消息及图片-2024年8月8日成品油价格最新消息

新一轮的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在8月21日24时开启,根据发改委发布的消息来看,这将是今年第三次上调油价,以下是具体情况:

根据1.85%的原油变化率预测,汽油每吨涨幅85元,柴油每吨涨幅80元。具体细化到全国各地的涨幅不尽相同,平均每升92号汽油上涨0.07元,每升95号汽油上涨0.07元,每升0号柴油上涨0.07元。按照50升的车油箱容量算,加满一箱要多花3.5元。

本次油价价格上涨原因主要是原油减产、美元贬值。由于疫情蔓延,世界各地的人们出行减少,甚至是停工停产,导致全球对石油的需求萎缩,石油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因此伊拉克表示将在8、9月增加减产幅度来弥补过度生产。美国仍处于疫情紧急状态,经济萧条,美国国会民主党和共和党在经济救助方面没能给出方案也没有进展,美元指数持续下跌。

根据预测,下一轮油价下调的可能性比较大。下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时间是2020年9月4日24时,近期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势头较弱,因此存在油价降价的可能。但是不可忽略还有很多国家受疫情影响需求较少出现利空的影响,也将有可能价油价持续上涨。

本次油价上涨幅度比较小,对私家车影响不大,但是对货车、航空以及石油消耗比较大的产业来说是重拳一击。私家车们调价前顺路加个油比较实惠,如果因此调价特地开车去加油就不值当了,要理性看待油价调整,不要盲目跟风。一场新冠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非同小可,资源紧张、粮食紧张的问题不容忽视,无论何时节约资源、节约粮食才是长久之计。

调价窗口今晚开启,国内油价或现四连跌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居民消费不断升级,成品油的消费需求也快速攀升。成品油的价格波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我国的成本油定价经历了由计划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建国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政府统一制定与管理。随着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成品油定价方式发生转变。从1998年开始,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从国家定价开始向市场化转变,其间经历了四个阶段。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微博]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2000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跟随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进行调整。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这一阶段的改革中,由于市场化程度并不完善,调整的规律化容易引起更多市场投机性。

2003—2008年,成品油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国际油价进入大幅波动且快速上涨的环境中,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通过让国家和企业消化高油价成本,将国际油价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降到了最小。这次定价机制的调整,尽管缓解了国际原油价格巨幅波动的影响,但是违背市场化原则,导致国内外油价长期倒挂,并引发供需失衡的市场形势。

2009年,国家发改委再度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此次改革,加快了国内成品油市场化程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由于调整周期过长,价格调整变化难以跟上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仍遭到不少市场人士与专家的质疑。

2013年后,进入到国内成品油改革的第四个阶段。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此次改革使得国内油价能够更为灵敏地反映出国际油价的变化。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新机制体现的成本定价思路,保障了炼油企业的利润,但是并未能反映出国内的实际供需形势,这一点仍有待完善。

成品油的市场价格

调价窗口今晚开启,国内油价或现四连跌

 调价窗口今晚开启,国内油价或现四连跌,在此之前,国内成品油调价于2018年有过一次“五连跌”,但2019年以后,国内油价再无“四连跌”。调价窗口今晚开启,国内油价或现四连跌。

调价窗口今晚开启,国内油价或现四连跌1

 随着国际油价上演“过山车”行情,国内油价在经历了“四连涨”后,有望迎来“四连跌”行情。

 8月9日24时,国内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开启,机构预测本轮成品油价格将呈现下跌行情,迎来年内的第五次下调。

 在本轮计价周期内,国际油价曾跌至半年来最低水平,回吐自俄乌以来所有涨幅。8月4日,美国WTI原油期货结算价下跌2.34%,报每桶88.54美元,布伦特原油期货结算价下跌2.75%,报每桶94.12美元。8月8日,布油开盘后继续下跌,截至发稿时,报每桶93.42美元,距离每桶90美元关口仅一步之遥。

 受国际原油价格震荡走低影响,机构测算,截至8月8日,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第九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品种均价为每桶99.38美元,变化率为-1.64%,预计国内汽油、柴油下调幅度为每吨110元,折合汽油、柴油每升下调0.08元左右。

 在金联创成品油分析师韩政己看来,近期,国际油价整体呈现区间震荡的走势,投资者继续保持观望,国际原油在经历此前下跌后已经位于2月初以来的低点。当前,市场对经济衰退前景的.忧虑情绪升温,投资者担心这将严重冲击能源需求增长前景。

 不过,韩政己也表示,供应面对油价的支撑仍然存在,特别是在OPEC+仅小幅增产后,OPEC(欧佩克)难以增产的问题再度被投资者关注。此外,随着伊核谈判重启,美伊关系也越发值得注意。

 2022年国内成品油历次价格调整情况。(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

 “国际油价下跌是由政治、经济和金融这三点因素叠加造成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董秀成在接受中新财经采访时表示,“经济衰退时候,能源消费需求会趋弱。”因此他认为,后续国际油价还存在下跌空间。

调价窗口今晚开启,国内油价或现四连跌2

 此前国内油价历经“四连涨”,不少燃油车车主直呼顶不祝但好消息是,现在国内油价有望迎来“四连跌”。8月9日24时,也就是今晚,国内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开启。在此之前,国内成品油调价于2018年有过一次“五连跌”,但2019年以后,国内油价再无“四连跌”。

 目前来看,油价是朝着下跌的趋势发展的,有望迎来年内的第五次下调。截至8月8日,第9个工作日,相关机构预测油价累计下调幅度为100元/吨,折算下调为0.08-0.09元/升左右,算下来加满一箱油(50升)可节省4元。

 如果算上此前三次累计下调的38.5元,那油车车主加满一箱油(50升)将累计少花41.5元。国际油价方面,8月8日,布油开盘后继续下跌;截至9日,价格接近每桶90美元

 据统计,今年国内成品油价格经过14轮调整后,汽油价格总计上调1740元/吨,柴油价格总计上调1675元/吨,呈现“十涨四跌零搁浅”格局。如果今晚油价下调,那今年国内油价将呈“十涨五跌零搁浅”的格局。

调价窗口今晚开启,国内油价或现四连跌3

 今日(9日)24时,国内成品油新一轮调价窗口将开启。机构普遍预测,本轮国内油价大概率迎来“四连跌”,同时也是年内第五次下调。

 对于原油价格变动,中宇资讯分析师胡雪分析称,国际原油前期在库存回落及OPEC+消极增产的影响下维持趋强,但进入8月以后,受经济下滑、燃料油需求走低、原油汽油库存上涨以及亚洲疫情反扑等利空因素影响,国际油价开始震荡走跌。

 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徐娜指出,本轮计价周期以来,国际油价底部不断下移,原油变化率由正转负,并在负值内不断加深,调价由搁浅向下调转化。卓创资讯数据监测模型显示,截至8月5日收盘,国内第9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变化率为-1.62%,预计汽、柴油下调80元/吨。按升计算为92号汽油下调0.06元,95号汽油及0号柴油分别下调0.07元。

 中宇资讯数据显示,截至8月8日,本轮第9个工作日,中宇原油估价99.89美元/桶,原油变幅为-1.34美元/桶或-1.45%,汽、柴油对应下调120元/吨。

 据金联创测算,截至8月8日第9个工作日,参考原油品种均价为99.38美元/桶,变化率为-1.64%,对应汽、柴油下调110元/吨。

 以上述三家机构最小预测值及油箱容量在50L的家用轿车计算,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少花3元。加上此前三次累计下调38.5元,加满一箱将累计少花41.5元。

 2022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已经历14轮调整。汽油价格总计上调1740元/吨,柴油价格总计上调1675元/吨,呈现“十涨四跌零搁浅”格局。如果此次价格下调落实,2022年成品油调价将呈现“十涨五跌零搁浅”的格局,同时将成为自2019年来首个“四连跌”。在此之前,成品油调价于2018年以“五连跌收官”。

 根据“十个工作日”原则,下轮调价窗口为8月23日24时。尽管OPEC+增产大幅小于预期,但全球主要经济体制造业指数回落,利空原油消费,原油消费下滑将打压油价。

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2004年,中国石油进口越来越多,总量达1亿吨,占中国石油消费量的约40%。

2010年,中国共进口石油2.39亿吨,占中国石油消费量的55%。中国实行的是与国际接轨油价机制,即根据国际油价的变动来调整国内油价。进口油价上涨,如果国内成品油销价不相应上涨,那么势必出现炼厂销售的成品油价格反而比购进的原油价格便宜的“倒挂现象”。 根据2013年3月27日起实施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第一次调整是2013年6月6日24时,国内汽、柴油价格分别降低95元/吨和90元/吨。

在2013年2月25日发改委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后,国内汽柴油批发价跌势明显:如中石化决定,自2013年3月1日零时起下调柴油调拨价100元/吨。市场上,一些成品油批发商为了减少库存也持续下调价格,平均日降幅约为10-20元/吨。

由此也导致国内成品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利润空间加大,如部分地区柴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差距已经扩大至500-650元/吨,为加油站零售让利提供了空间。

201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9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07元和0.0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9日24时。此次成品油价格提高幅度,是根据2013年5月9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确定的。

2013年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表示,由于国内汽、柴油的调整幅度低于每吨50元,此次油价将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这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下油价调整第四次搁浅,也是首次遭遇连续两次搁浅。

2013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表示,决定自9月14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90元和85元。本轮油价调整也是2013年油价的第10次调整,进入2013年以来,国内油价历经了“6涨4跌”。

2013年10月,成品油将迎来新机制实施后的“二连跌”,下调幅度或在70-80元/吨,调价窗口将于2013年10月17日开启,最快10月18日(下周五)凌晨兑现。

2013年11月1日零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这一降幅创年内新低,也是十年新低。

(注:从2005年至2009年国内成品油价格经历数十次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请翻阅

参考资料:

2014年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4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4月24日24时。

2014年5月9日24时起,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调整为每吨 9145元和8025元,每吨均降低50元,折合汽柴油价每升下调0.04元。

2014年6月我国进口成品油236万吨,较上月增加55万吨,同比减少28.05%;1-6月成品油累计进口1526万吨,同比减少29.4%。

2014年6月我国进口原油2328万吨,较上月减少280万吨,同比增加5.01%;1-6月原油累计进口15197万吨,同比增加10.2%。

2014年9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0元和0.12元。调价执行时间为9月16日24时。在此次成品油价格下调之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已分别在7月21日、8月18日和9月1日连续三次下调。本次成品油价格下调是六年来的首次“四连跌”。

2014年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90元和18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4元和0.1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月14日24时。

2015年2月,按照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国内油价在27日24时将再次迎来调价窗口。多家机构分析师表示,只有原油连续大幅暴跌,本轮油价才能搁浅,因此本次调价几成定局,成品油将迎来今年首次两连涨。

或将上调 油价调整窗口8月7日24时开启

发改委18日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发改委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区分为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成品油区别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

第五条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七条 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减)地区间价差确定。

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强制配送。

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

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

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汽油、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汽车之家?新闻]?按照国内成品油调价的规则,新一轮成品油零售限价调整窗口将于8月7日24时再度开启。8月4日,国际油价走高,美油布油均收涨近2%,国内原油变化率为0.36%,本轮油价调整或将再一次上调。

8月3日两油均先跌后涨,WTI原油亚欧盘都曾一度跌破40美元关口。受各国乐观的PMI数据支撑,油价欧盘期间开始反弹,美盘时段日内跌转涨,隔夜回吐部分涨幅。截至收盘,WTI原油报40.77美元/桶,布伦特原油报43.85美元/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原油需求复苏存疑,但天然气期货却在周一迎来开门红。天然气期货价格上破2美元/百万英热,一度上涨16%,创今年一月中旬以来的新高。截止北京时间8月4日亚市早盘,布伦特原油价格现报43.88美元/桶;WTI原油价格现报40.77美元/桶,日内均转涨。

周一油价因好于预期的全球经济数据一度上涨2%,但供应面的压力仍存。欧佩克+计划本月开始将减产幅度从7月的每天960万桶降至770万桶,在此之前,俄罗斯于7月略微提高了石油产量。但数据显示,这些额外的产量可能不会全部进入国际市场。

据数据估算,欧佩克7月产量增加约90万桶/日至2343万桶/日。目前欧佩克及其合作伙伴正继续按照协议控制产量以应对需求下滑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包括伊拉克与尼日利亚没有展现出同等的自律,在履行减产方面未取得进展,也还未落实承诺的弥补性额外减产。

分析师EdMoya表示,因全球原油需求持续疲软,随着欧佩克+组织开始放松减产额度,油价可能将开始进一步下滑。全球经济复苏步履蹒跚,美元持续疲软,分析师预计油价将进一步盘整,但存在下行风险,未来一周WTI原油价格或在38.50-42.50美元/桶区域盘整。

展望后市,美国周三凌晨4:30将公布美国至7月31日当周API原油库存,前值意外大减682.9万桶,投资者需留意最新一周的数据变化。另外,美国处于热带风暴季节,热带风暴伊萨亚斯将增强为飓风,持续影响美国东岸地区,这可能导致美国的油气减产。(消息来源:黄金网;编译/汽车之家?张雪莲)